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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600872):中炬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播资讯

发布时间:2023-03-20 22:54:13 来源:中财网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资料图】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年 3月 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年 3月 20日上午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 3名,实到 3名,本次会议有效票数为 3票。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 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 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 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客观实际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六、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议案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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